徵信社相關法律常識
離婚協議書簽立後,他方不願至戶政機關共同辦理離婚登記,如何處理?
凡具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款至第十款之事由者,夫妻之一方可以請求判決離婚,檢視一下您是否有符合的情況,如果沒有,那很難訴請離婚,分居並不包括在內。不過,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修正民法親屬編時加入第二款「如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。」有一些婦女有使用這一款規定訴請離婚,以目前正處於「事實分居」,實際上難以維持婚姻為理由訴請離婚,為應有證據的取得,例如: 戶籍謄本、鄰里長的書面證明,子女、鄰居和丈夫談話之證明等,至於分居滿多久才可以,這要看法官認定了,認定的原則在於"婚姻已無實 質意義、雙方均無意挽回,以致感情日趨冷漠,形同陌路,婚姻基礎顯然已經動搖、難以維持婚姻等"。
抓姦,外遇抓姦,徵信社怎麼抓姦?
徵信社抓姦分為三個階段,行蹤、抓姦 、衝現場。當老婆懷疑老公外遇,徵信社成立案件,開始行蹤調查、追查,派人跟蹤老公,定時替換竊聽錄音帶,過濾目標人物每天的行蹤,了解他在哪些地方跟哪些人見面。 待收集到足夠的證據,即開始抓姦行動。此時,徵信社開始在外遇現場進行佈置,安裝器材,等待獵物,也就是外遇的兩人,掉進佈好的天羅地網中。如果抓姦地點在旅館或車床族,只能靠不停跟蹤或竊聽;如果發生在住宅公寓或是套房,徵信社會在抓姦地點附近租屋。通常,房間的下層是最佳的地點。因為必須抓姦在床,經委託人同意,徵信社會帶委託人到派出所報案,協同員警到現場抓姦,因為員警才有搜索權。然後直衝現場,證據確鑿,案件即成功順利完成。